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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人類の祖母、万博に歩を進める
2023-07-07
口述 李广镇
1979年撤宝安县建深圳市,1980年8年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在深圳市靠近香港的地区划出327.5平方公里土地建立特区。1981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和经济特区工作会议纪要》:“深圳成立特区人民政府,归省领导,恢复宝安县建制,归市领导”,辖深圳特区之外的部分。10月 ,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处书记王德同志在现深圳市委前楼六楼代表省委宣布深圳市委、宝安县委、罗湖区委领导班子任职通知,任命方苞为深圳市委常委、中共宝安县委书记,我为宝安县委副书记兼县长。12月 1日,县委、县政府在深圳广场北原县府大院(现电大地址)正式挂牌办公。
无论“三个建成”或是特区建设、新县城建设,开始遇到的最大困难是资金问题,中央不给钱,给政策,地方财政没有钱,靠政策。我们必须用足用好中央给我们的开放改革政策。当时摆在县领导面前有两大难题,一是恢复宝安县后如何发展生产改善经济,尽快提高人民生活,二是原县府大院很快要征用作为深圳大学的临时校舍。当时的市当面跟我讲,你1983年7月就要搬出去,老县委要拿来办深圳大学。后来深圳大学真的1983年9月就在这里开办。这样,新宝安县城规划选址西乡,当时那里都是一片坡地,完全空白,一块瓦都没有。要搞一个新县城钱从哪来?思前想后,出路只有引进外资、发展经济,利用群众手上的钱集资办企业,多管齐下谋求发展,增加税收,扩大财源。
当时根本没人提出股份集资的概念,认为那都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为了筹钱,我在1983年初一次县常委会上提出,提议成立宝安联合投资公司(即中国宝安集团的前身),联合老百姓个人、集体,县内县外、省内省外,大家都来投资,过去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也要大胆试一下。中国第一家公开发行股票的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成立的。当时进行改革的动力归根到底是两句话:一是财政穷,二是要发展。
宝安县成立联合投资公司,建公司没人反对,集资发展经济却有很多人半信半疑。为了鼓励大家来参与,也为了做大做强,我们就提议,要动员大家来集资,必须先有信誉有承诺,让投资者有信心。于是县政府决定在财政里面拿二百万来垫底,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这相当于宝安县当时一年财政收入的八分之一,首先财政局长就反对,在一次会议上财政局长、副局长都说不行啊,我们拿不出这么多钱。财政不拿钱,集资发展就无法启动,人家不信你。我说:“拿不出来也得拿!”他们就说,你这样做不是在强迫命令吗?我说,“强迫命令我都要做一次!”
建立股份公司后,我们又制订了公司章程,包括:依法设立,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年终分红。为了郑重其事,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我们还请专家一起设计了股票的样本,每股股金10元人民币,股票到广州印制。接着还设计发放了股权证,一个股东一本股权证,作为投资的另一证据,并作为年终分红的登记本。同时,还在《深圳特区报》上向全国、全省发出公告,那时候也没有什么招商会。一开始还怕人家不理解,信心不够,但让我们惊喜的是,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发行股票的消息传出后,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均有人来函询问或表示投资意向,一些华侨、港澳同胞甚至直接就把钱寄过来。县里的干部,包括领导干部也纷纷带头参股,支持联合投资公司扩大业务发展经济。
就这样,第一批资金包括群众集资的298万,加上县政府拿出的200万,靠这起家,建起了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在第一年,参股的人都分到了20%的钱,1000元就分到200元,以后就不断有人参股了。1991年公司改制后成为深圳宝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被认定为新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企业,发行了新中国第一张股票。还先后发行第一张可转换债券,发行第一张中长期认股权证,开办第一个财务顾问公司。这也是如今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在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成立不久,住在大亚湾畔的大鹏镇大坑村村民因修建大亚湾核电站的需要,全村迁移到了王母墟盖了大坑新村。当时大坑村就一两百人,新村盖好了,国家给的移民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仍剩150万左右。负责搬迁安置工作的县人大负责人唐球胜就来找我,问我剩下的钱该怎么安排?我提出三条:第一,这是集体的钱,不能分发到个人;第二,可以拿来盖工厂发展经济,搞来料加工;第三,建议投资到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作为股东。因为我曾在大鹏担任过公社书记,村委回去一商量,一听是老书记的意见,考虑到办厂房管理也有困难,干脆就把150万投进股份公司,每年参与分红。到1991年股份公司上市时,获得了1500万股法人股,股值巅峰时期竟达到2亿多元,相当于整个村人均拥有100万元,成为深圳甚至全国最富裕的村。后来村里拿分红的钱盖厂房发展经济。当时的香港报纸称“北有大邱庄,南有大坑村”。
李广镇
出生于1935年10月,广东省广州市人。
1958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50年8月到深圳,在私营企业工作,深圳店员工会负责人,1954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宝安县贸易公司、百货公司业务员,南头商店副主任,商业局工业品经理部主办、行政科副科长。宝安县葵涌区委干事,附城、坪山公社办公室主任、副社长、社长、革委会主任,大鹏公社革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县委委员、宝安县委常委、县革委会副主任。
1979年3月起任深圳市松岗区委书记,市政府财贸办公室主任,宝安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
1984年3月至1995年5月任深圳市副市长。
1995年5月至1996年4月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6年4月至2000年6月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为广东省党代会代表、广东省六、九届人代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