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小康!记者获悉贵市在创新精准扶贫实现全面小康的探索实践工作中取得骄人业绩。请问侯书记,贵市就此有何特色? 侯晓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小康社会”战略构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扶贫开发推进到今天,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创新精准扶贫,实现全面小康,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破解的课题。广安是秦巴山特困地区和西部丘陵地区,也是“小康社会”战略构想提出者邓小平同志的家乡,深入探寻精准扶贫的创新做法,将其提炼升华为制度机制,创新推进脱贫奔康具有重大意义,还可为其他贫困地区推进扶贫攻坚,让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提供借鉴。
2023-07-07文明与变态——被下“降头”的日本文化
2023-07-07本刊记者 王璞 谭国棋
【编者按】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祖国内地和香港特区“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认同,携手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体制机制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有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意义和价值的“顶层设计”、“底线思维”和重大战略举措,最近本刊记者就坚持“四不原则”开创“一国两制”新局面的话题,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齐鹏飞博士。
三个“不变”和“不走样、不变形”确保香港根本利益
亚洲新闻周刊:您如何理解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依法治港”的新理念、新论述。比如“‘一国两制’是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也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
齐鹏飞:早在中共十八大选举出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以后,海内外各界都在高度关注新时期以来由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所创立并实施、由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领导集体所进一步发展和创新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之彻底解决港澳问题的方针政策会不会发生改变。对此,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明确表态:“大家都很关心中央领导集体实现新老交替后,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方针政策会不会发生变化。今天,我想借此机会重申:中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的方针不会变;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履行职责的决心不会变;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的政策也不会变。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关于港澳工作的大政方针,同中央长期以来对港澳工作的方针政策是一脉相承的。”“十八大报告涉港澳部分的论述既与中央以往对港澳的方针政策一脉相承,又是对‘一国两制’理论的丰富和发展。”“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的立场是一贯的、也是坚定不移的。”“‘一国两制’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不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符合国家根本利益和香港长远利益,也符合外来投资者利益。……中央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没有变,也不会变。”同时,我们还必须根据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突出强调“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利益。这是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的重要一步,对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促进香港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亚洲新闻周刊:“办好香港的事情,关键是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基本法权威”,必须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你是中国人民大学台港澳研究中心的主任,长期关注、研究香港问题,对这一话题有什么新的见解呢?
齐鹏飞:香港回归以来的近二十年间,一方面“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功,另一方面“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也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其中的突出表现,就在于香港社会内部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于“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一国两制”的大法典——香港“基本法”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对于中共十八大报告所高度概括的“中央政府对香港、澳门实行的各项方针政策”之“根本宗旨”是辩证统一的两个方面——“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是辩证统一的“三个不能偏废”——“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他们肆意将“一国”与“两制”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否认“一国”对于“两制”的前提和基础地位,没有自觉地建立起对于中华民族、对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民族和国家认同,没有实现“人心回归”。这也就是集中体现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处理港澳事务、解决港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维、新见解、新论述的官方文件——2014年6月中央政府发布的香港回归以来的第一个白皮书《“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中所总结和揭示的——“‘一国两制’是一项开创性事业,对中央来说是治国理政的重大课题,对香港和香港同胞来说是重大历史转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各项事业取得全面进步的同时,‘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也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香港社会还有一些人没有完全适应这一重大历史转折,特别是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有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目前香港出现的一些在经济社会和政制发展问题上的不正确观点都与此有关。”[i]前些年,在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二十三条立法”的被迫搁置、在香港特区确认国家认同的“国民教育科”推展工作的被迫搁置,近些年,在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规定基础上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特区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的被迫搁置,都是其中的典型案例,对于“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形成极大的冲击和破坏。对此,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始终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觉,并且下大功夫、花大力气进行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工作。习近平反复强调:“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践,要充分体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关键是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切实尊重和维护基本法权威。”办好香港的事情,关键是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基本法权威。”必须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以及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张德江也明确指出:“香港、澳门要在复杂的形势下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必须全面准确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把坚持一国原则与尊重两制差异有机结合起来,求同存异,增进团结。”
“香港要保持繁荣稳定,必须增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敢于面对困难,敢于面对挑战,凝聚社会共识,共谋繁荣发展,使‘一国两制’方针的实践不断取得新进展、书写新篇章。”
“要确保‘一国两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必须全面准确理解‘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而对于如何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2014年6月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新阐释——“‘一国两制’是一个完整的概念。‘一国’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其唯一来源是中央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完全自治,也不是分权,而是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剩余权力’。同时,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并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等制度和原则。坚持一国原则,最根本的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尊重国家实行的根本制度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则。‘两制’是指在‘一国’之内,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等某些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和基础,‘两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一国’之内的‘两制’并非等量齐观,国家的主体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是不会改变的。在这个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照顾到香港等某些区域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允许其保持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因此,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是香港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保持繁荣稳定的前提和保障。香港继续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依照基本法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必须在坚持一国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尊重国家实行的政治体制以及其他制度和原则。内地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同时,要尊重和包容香港实行的资本主义制度,还可以借鉴香港在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在‘一国’之内,‘两种制度’只有相互尊重,相互借鉴,才能和谐并存,共同发展。”同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必须“全面把握、整体理解香港基本法的各项规定。”必须“尊重和维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完善与香港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有利于更好地维护香港基本法的权威。”这些新阐释,极大地丰富和深化了“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及其在香港特区实践的内容,同时也对在香港特区全面准确地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起到了正本清源、拨乱反正的特殊功用。
“真普选”和“假普选”一辨就明
亚洲新闻周刊:对于“双普选”是“假普选”还是“共同谱写香港民主发展新篇章”的设问,是否也理解为中央“依法治港”的“新理念、新论述”?
齐鹏飞: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处理港澳事务、解决港澳问题方面,在全面推进“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在香港特区成功实践方面,所遭遇到的一项重要挑战、所从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如何确保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特区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中之中央政府依法享有的决定权、主导权、监督权,确保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特区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必须在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规定的正确轨道上向前推进的问题。在这方面,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为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特区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确定了最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进行了“顶层设计”,并在遭遇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和重重阻力面前,表现出了坚持“底线思维”的高超战略定力。
众所周知,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特区政制改革和民主化方案,并非是拜“旧香港”时代英国殖民统治者的“恩赐”,“英人治港”的一个半世纪,“二等公民”的香港人从来没有享有过民主选举的政治权利。中英两国政府外交谈判香港前途问题的协议——中英“联合声明”中也无有关“双普选”的内容。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特区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是全国人大通过香港“基本法”进行顶层设计和具体规定的——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第六十八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全面规划了“新香港”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的“双普选”目标。并且在香港“基本法”的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中,还具体规定了“新香港”头十年(1997—2007)根据香港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推动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也就是说,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特区政制改革和民主化方案,是中央人民政府为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香港特区和香港同胞度身定做的。其后,中央政府又依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规定,逐步完善与香港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一系列“释法”和决定,推动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特区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循序渐进地向前迈进。
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对于中央政府依法享有的对于香港政治发展不可推卸亦不可剥夺的宪制决定权力,对于中央政府对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特区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所提出的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对于中央政府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如期依法在2017年顺利实现行政长官“普选”的诚意,一直没有得到香港社会各方面力量高度一致的全面而深刻的体认。相反,受“旧香港”“殖民统治”时代传统思维的影响、受西方世界“反共反社会主义”政治倾向和意识形态的影响,一部分严重民粹主义化的“民主派”、“泛民主派”中的激进人士,则一再漠视、抵触甚至是直接挑战中央政府的权威,一方面肆意地将中央政府依法推进的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特区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别有用心地“妖魔化”为“永远不可期”的“假普选”;另一方面,则将自己意欲突破和逾越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规定之底线、意欲突破和逾越已经逐步在香港社会各界人士中逐步形成基本共识和主流意见的“爱国者治港”原则之底线的所谓以“国际标准”为指引的“公民提名”模式标榜为“真普选”,将自己自觉不自觉地置于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和香港社会主流民意的对立面。为此,甚至不惜以牺牲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代价、以牺牲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为代价、以牺牲香港的固有法治和社会秩序为代价,尝试着以所谓“公民抗命”之“少数人暴政”的极端形式逼迫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就范。酝酿、策划时间长达近两年、发动和持续时间长达79天的“占领中环”运动,就是其中一个的极端案例,是香港社会内部“逢中央政府必反、逢特区政府必反”的极端“民主派”、“泛民主派”“反华乱港”之举的总爆发。
在中央政府主导和支持的以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规定为基础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特区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遭遇前所未有的重大挑战和重重阻力面前,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这一“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在香港特区实践之根本宗旨方面坚守“顶层设计”和“底线思维”寸步不让,始终奉行“两个坚定不移”的基本立场——一方面,坚定不移地支持以“双普选”为目标指向和主要内容的香港特区政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直至“双普选”的美好愿景在香港特区成为活生生的现实;另一方面,坚定不移地支持以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有关决定的规定为基础的正确方向,直至“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在香港特区得以全面准确的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表现出了高超的战略定力。习近平明确指出:“中央政府在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上的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希望香港社会各界人士按照基本法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务实讨论,凝聚共识,为顺利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打下基础。”“中央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坚定不移支持香港依法推进民主发展,坚定不移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希望香港各界在行政长官梁振英和特区政府带领下,把握历史机遇,依法落实普选,共同谱写香港民主发展新篇章,保持香港社会稳定和广大市民安居乐业。”
中央政府的支持保证了香港的稳定繁荣
亚洲新闻周刊:中央一再提支持香港政府“依法施政”,支持香港政府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齐主任对此又是如何理解的呢?
齐鹏飞:2014年6月10日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重申:“作为特别行政区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双首长’,行政长官是香港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的第一责任人。”所以,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在处理港澳事务、解决港澳问题方面,在全面推进“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在香港特区成功实践方面,主要的“抓手”和“着力点”,就是“始终坚定不移地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团结带领香港社会各界人士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切实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渐进推进民主,包容共济促进和谐。”
习近平在历次会见梁振英时都把这层信息明确地传递出去:“新一届特别行政区政府就任以来,梁振英带领特别行政区政府管治团队奋发进取、务实有为,中央对梁振英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是肯定的,将继续坚定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梁振英提出‘稳中求变’的施政理念,得到了广大香港市民认同。现在的关键是抓好落实。这既是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的责任,也有赖于香港社会各界一起努力。众人拾柴火焰高。希望香港社会各界紧密团结起来,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共同开创香港更加美好的未来。”中央将一如既往支持你和特别行政区政府工作。”“梁振英行政长官带领特别行政区政府勤勉工作,依法有序推进政改,努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维护法治,保持了香港大局稳定。
正是在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的大力支持下,经过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同胞的共同努力,“香港经济社会大局保持总体稳定”,“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切实有效改善民生,循序渐进推进民主,包容共济促进和谐”的工作出现了新的进展、新的气象。
香港特区和祖国内地的根本利益是紧密相连的
亚洲新闻周刊:祖国内地改革开放之初,香港曾经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祖国内地的现代化建设,现在祖国内地的经济发展势头迅猛,香港人逐渐失去优越感,有一种失落和焦虑心理。
齐鹏飞:“香港好,祖国好;祖国好,香港更好”!用这句话来形容“九七”回归前和“九七”回归后“香港本土”和“祖国内地”的经济关系是再贴切不过的一个比喻。“九七”回归前,香港的经济发展与繁荣,香港之全世界瞩目的经济起飞、经济腾飞的经济发展奇迹,离不开“香港的独特优势”,同样也离不开“祖国内地因素”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
“九七”回归以后,“祖国内地因素”对于香港的经济发展与繁荣之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和凸显,并且正式纳入制度化、体系化、规范化的轨道,成为“一国两制”的制度性优势之一。这正如习近平所明确指出的那样——“从1997年7月1日回归祖国那一刻起,香港的前途就已牢牢地掌握在香港同胞手中,香港的命运就更加紧密地同祖国的命运联结在一起。我们坚信,有伟大祖国作坚强后盾,依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团结奋斗,香港就一定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任何风险、困难和挑战,香港的明天必定会更加美好,香港市民生活必定会更加幸福,祖国的东方之珠必定会更加璀璨!”
一方面,中央政府始终全力支持巩固和深化香港与祖国内地的经济交流与合作。从香港与深圳市、香港与广东省、香港与珠江三角洲、香港与大珠江三角洲、香港与泛珠江三角洲等不同地区的经济合作,从香港与内地过境通关协调、空中管制协调、大型基建协调、环境综合治理协调等不同领域的经济合作,从对香港产品开放低关税和零关税入关、对香港开放人民币个人业务和人民币债券业务、对香港开放中国内地居民“自由行”和“个人游”、对香港开放祖国内地优秀人才引进等不同种类的经济合作,一直到制度性的全面开放市场的经济合作——香港与中国内地之间的“类自由贸易区”设计——CEPA,都是中央政府和祖国内地与香港之间“经济一体化”的良性互动互利双赢的产物,祖国内地与香港之间人流、物流、金流、信息流的障碍正在逐步消除。
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始终把在香港特区“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问题作为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内容来认识、来处理,逐步加大对其经济发展支持和帮助的力度。2001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十五计划”,第一次将在港澳“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问题纳入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中,在其结尾部分明确指出:“继续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全力支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维护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稳定。巩固和加强香港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的地位,加强港澳台与内地的经济合作及交流。”2016年3月1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将涉及香港特区“一国两制”建设的内容单独成章,专门论述香港特区“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问题,专门论述“支持香港巩固传统优势、培育发展新优势”的问题,进一步凸显了香港特区“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问题在国家整体发展战略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并对未来香港特区的经济发展之努力方向提出了明确寄望。
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两个百年”的奋斗目标、“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路一带”发展战略等创新性重大理念、重大举措中,香港特区“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问题同样占有不可或缺的一席之地。“不断丰富和发展‘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是包括港澳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理想和美好愿景,需要每一个中华儿女共同努力、共同奋斗。
2012年11月29日习近平参观《复兴之路》基本陈列时首谈“中国梦”后不久,12月20日,习近平在会见梁振英时,就非常明确地谈及了香港同胞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历史进程中的神圣使命和责任,他明确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我相信,广大香港同胞对此也是念兹在兹的。我也相信,具有强烈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的广大香港同胞,一定会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2013年3月17日,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发表讲话二谈“中国梦”提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要以国家和香港、澳门整体利益为重,共同维护和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第二天,即3月18日,习近平在会见梁振英时,再次将香港特区“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问题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有机联系在一起。习近平明确指出:“香港、澳门与祖国内地的命运始终紧密相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香港、澳门与祖国内地坚持优势互补、共同发展,需要港澳同胞与内地人民坚持守望相助、携手共进。”2014年12月19日晚和20日上午,第五次莅临澳门的习近平在出席特区政府欢迎晚宴、出席庆祝澳门回归祖国15周年大会暨特区第三届政府就职典礼时两次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当前,祖国内地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时期,这为澳门发展提供了极大机遇和广阔空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澳门同胞要充分发挥‘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善于从祖国发展大势中把握机遇,更好搭乘祖国改革发展的快车,扎实推动澳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坚信,祖国不断繁荣富强,必将为香港、澳门发展打开更加美好的前景。”这里,虽然重点说的是澳门,但是对于香港也是一样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