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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直销企业为啥热衷“集体豪游”?
2023-07-07
4月22日,香港特区政府发表《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咨询报告及方案》,方案建议,提名委员会人数维持1,200人。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的程序分为两个阶段,在提名阶段,先采用较宽松的“入闸”门槛,由十分之一即120名提名委员推荐即可成为参选人,这样可产生5至10名参选人;在“出闸”阶段,提委则可以“暗票”方式提名候选人,获过半数提委支持而且得票最多的两至三人可“出闸”成为候选人。“出闸”的候选人在全港合资格的500万选民投票中,一轮决胜负,白票计作废票,得票最多者胜出。政改方案的公布,使香港迎来了历史新机遇,在香港民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充分体现了宪制性原则。方案严格遵循宪法,又完全符合基本法有关条文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8?31决定”,具有充分的法理来源和权力基础,反对派必须放弃突破这一宪制原则的幻想。基本法第45条第2款规定:“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规定了特首候选人的提名权在提名委员会,而任何绕过提名委员会的方案如公民提名、“三轨制”方案等都是违反基本法的方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即“8?31决定”,在宪法和基本法的基础上,更为香港政改定下了框架原则,规定了提名委员会的产生办法,候选人的“出闸”条件和人数规定。
反映了香港的实际情况和民意诉求。方案规定,提委会各界别的组成和选民基础与现有的特首选举委员会相同,结合了港人社会实际,确保各阶层、界别、行业均衡参与,确保资本主义制度不变。方案经过了两轮公众咨询,面对来自香港各界不同的声音和诉求,广泛凝聚了社会共识。多个民意调查显示,超过八成市民期望在2017年实现行政长官普选。
表明了中央的诚意和决心。中央一直坚定不移支持香港推进政改,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并最终达至普选目标是中央的一贯立场。早在25年前制定的基本法中就确立了香港的民主制度,并设定了最终实现普选的目标。在政改方案的制定过程中,中央在不涉及原则及底线问题上,都非常尊重并听取特区政府意见,体现了最大诚意。同时,中央也有坚定的决心和信心实现香港政改,一直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推动香港政制发展。即使在“占中”严重干扰政改进程的情况下,中央与特区政府仍在有序推进政改“五步曲”,尽最大努力将“一人一票”送到全体选民手中。但是中央有诚意不代表会做无原则的让步,反对派不应再幻想中央会在最后关头退让,方案也不可能修改及撤回。
实现香港民主发展史上的突破。回归以来,香港实现“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香港才有了真正的民主。18年来,在中央支持和香港各界努力下,香港民主不断发展,最终到了“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关键时刻。相比过去,在150多年的港英殖民管治时期,没有任何民主可言;相比目前,世界上真正实现普选的国家和地区寥寥无几。香港实现普选,是中央对香港有信心的表现,是香港民主发展史上的重大突破。在具体操作层面,方案里面也处处体现民主进步,即务求在基本法和“8?31决定”的框架内,将民主程度实现最大化,如“入闸”门槛由八分之一的150名提委推荐降低至十分之一的120名提委推荐,使“入闸”门槛更为宽松,并设置推荐上限及“出闸”时采取逐一表决等,对每个参选人更加公平有利,避免有人取得太多提名委员推荐,确保其他人可以“入闸”竞争。
否决政改的人将会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政改方案的公布,让香港的历史揭开了新的一页,期待香港社会能在新的起点上凝聚共识、止息纷争。落实好政制发展目标,香港才能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发展民生。顺利实现行政长官普选,是关系国家和香港的大事,关乎每一个香港市民的切身福祉,每一个港人都负有责任,立法会议员更负有重大的宪制责任。我们相信,绝大数人希望香港尽快落实普选,掀开历史新篇章。而真正阻挠历史发展,不愿看到香港民主进步的毕竟只是极少数人。具体来讲,就是香港反对派,最不希望香港有民主的是他们,剥夺500万选民“一人一票”选特首权力的也是他们。如果政改因为这些人的蓄意对抗而被否决,香港民主发展将停滞不前,政治互信也陷入严重危机,连带的是香港社会的整体倒退,这不啻是一场灾难。否决政改的人将会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而被永远唾弃。因此,每一个有良知的立法会议员,尤其是反对派议员,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香港市民负责的态度,从国家和香港的长远打算,作出应有的承担。
(香港《紫荆》杂志2015年5月号评论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