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異標新二月花 ————訪中國禪林畫派創始人張春德大師
2023-07-07悖論:當代中國數學天才張金成
2023-07-07本刊特約記者 蕭韜
【提要】一份被告認為清白的重要司法鑒定,公訴人竟然沒有向法庭出示質證。但是,這份司法鑒定卻遛入一審法院的卷宗檔案。二審判決,依然不見這份司法鑒定的影子。其間涉嫌違法的隱情,雲山霧罩,而這關係到兩個被判無期徒刑的中學生的清白!
2009年8月25日夏夜22時許,湖南婁底冷水江市制鹼廠居民劉贇被發現上半身和下體赤裸、重傷倒在天台上,送醫搶救無效死亡。此前21:10左右,她居住的生活區里忽然狂風閃電,卻不到半小時風平電靜。
兩位家長謝國東、許小紅指認劉贇被強姦現場
冷水江市公安局,在兩天之後的8月27日夜晚23時左右傳喚劉滸和謝偉。兩名嫌疑人30日被刑拘,並指認現場。
謝偉2016年10月24日深夜在湖南省婁底監獄,控訴心底的憤怒:「我一定會堅持伸冤到底,追究違法辦案的公檢法人員法律責任!」不滿17週歲的他和同案犯劉滸,終審被判處強姦罪、處以無期徒刑,申訴與之後的抗訴皆被駁回。但是,他倆每一年都拒絕認罪減刑,堅定喊冤!當年兩人是冷水江市六中高二生,2016年11月份已經入獄7年多。
在這一系列的司法流程里,一個重要的辦案細節顯得蹊蹺。
2009年12月18日湖南省公安廳對劉贇被強姦案作出一份物證司法鑒定書(簡稱鑒定書),寄回冷水江市公安局。但是公安局在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簡稱婁底中院)一審開庭後的一個月,向法庭書面說明卻未收到鑒定書。
謝偉的父母謝國東、余利雲和劉滸的父母許小紅、劉肅洞等家長,經過一番努力,於申訴被駁回後的2014年4月份才從婁底中院意外獲得鑒定書。根據鑒定書結論,他們斷言兩個孩子沒有犯罪!鑒定書,於是成了謝偉和劉滸證明清白的救命稻草!
記者獨家調查發現,婁底市檢察院(簡稱婁底檢察)其實在開庭前很早就收到冷水江市公安局移交的鑒定書,但是唯一的公訴人並未向法庭出示鑒定書質證。隨之而來的二審裁定和申訴駁回書,均沒有顯示這份鑒定書的存在!
然而,這份關鍵的證據溜入一審法院審結的卷宗檔案!其間之隱秘,雲山霧繞。
夜幕下的天台強姦
「世界銻都」冷水江市位於湘中地區的婁底市,冷水江市制鹼廠是一家有著近30年歷史的企業。制鹼廠擁有廠房、生活區、幼兒園、子弟學校和職工醫院等,來自各地的居民數千人。制鹼廠生活區(簡稱生活區)的氛圍仍然停在1990年代,儘管距離市區二十餘里,卻在冷水江市自成一體。
2009年8月25日晚19時天氣晴好,夜幕還沒降臨。這一天,生活區依然平常如舊。晚飯後,有的居民出門去跳廣場舞或打牌,一派安詳。
那時,人們不知道一場強姦案正在逼近。
一審判決書顯示:「22時左右,劉某(記者注:劉贇)的兒子劉克宇及廖求松等人上樓頂尋找劉某,發現劉某躺在地上上下身赤裸,嘴吐血泡,呼吸困難,便與劉國榮等人將劉某送至冷水江人民醫院搶救,劉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劉克宇等親屬看見劉贇受傷,立刻報警。
41歲的劉贇生活在一生活區11棟,根據她的丈夫和兒子劉國榮劉克宇的筆錄,她習慣夜晚上天台散步。
當晚冷水江市公安局刑偵人員到達現場,從2009年8月25日23:45——8月26日02:10勘查。刑偵團隊共7人,由冷水江市公安局局長陳躍輝、副局長蘇暉帶領刑偵大隊、技術室負責人、乾警等抵達。刑偵人員拍照提取了,帶血跡的白色乳罩等物品。
2009年8月26日上午10時許,冷水江市公安局對遇害者劉贇進行屍檢。29日得出結論:「死者劉贇生前被他人持鈍器及拳頭致傷頭、面部,造成頭皮廣泛性淤血,蛛網膜下廣泛性出血,鈍力性外力致傷頸項部,手堵嘴壓迫呼吸道、造成窒息,導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2009年11月16日,刑偵人員袁國生、戴哲林書面說明送檢物證檢材DNA鑒定。「我局刑偵大隊在現場勘查時,對劉贇的乳罩依法予以提取,並隨機送往湖南省公安廳DNA鑒定中心進行檢測,目前暫且未有檢測結果。」
冷水江市公安局在生活區展開偵查,調查了很多居民和死者劉贇的親屬們。
劉愛玲、劉紅梅和成艷英3名婦女接受過刑偵人員調查,作筆錄:8月25日21:17,因為突然刮大風,她們在職工子弟學校提前結束跳舞回家。路過案發現場的11棟樓下,碰見一個陌生男人背對著一邊抽煙一邊看著前方。她們沒有注意太多繼續往前走,經過11棟1單元時從樓上掉下一個紅色的煙頭,抬頭卻不見人影。另外,案發現場斜對面約20米遠的14棟居民劉志斌向冷水江市公安局彙報了一條線索:8月25日19:30——19:40(估計)天還沒有黑,他和妻子黃桂英剛出門欲下樓散步,偶然看見劉滸和另一年輕人從五層的樓梯向上走。因為樓底刮風,大約21:10回到家。
謝偉家的樓下鄰居徐柒林和生活區診所醫生肖作炬,曾經向兩謝國東許小紅等家長作證:2009年8月25日晚過了21時,生活區突然刮起大風並劇烈閃電。2016年10月24日傍晚,居民王旭利、鄒有姣也向記者予以證實。
不久,8月27日晚上23時左右,劉滸和另一年輕人(好朋友謝偉)被冷水江市公安局以協助調查的名義傳喚。家長們2016年10月20日告訴記者,沒有任何法律手續。
受害者劉贇生前任教鹼廠職工子弟小學時,教過謝偉和劉滸兩名學生。
一審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2009年8月25日晚7點多鐘,被告人劉滸、謝偉在一生活區門球場觀看手機上的淫穢錄像後,產生性衝動。劉滸講要求找個妹子發洩一下,謝偉同意,謝偉提議去強姦劉某,因為劉某經常一個人在樓頂散步。。。。。。於是,劉滸、謝偉先到11棟斜對面的14棟樓頂察看,。。。。。。」
但是,判決書里沒有明確劉滸、謝偉兩人遇見劉贇的大致時間,二審裁定書同樣沒有指明。
30日兩人被刑拘,冷水江市公安局刑偵警察當天帶去指認現場。根據兩人的供述,在11棟附近博大醫院左側的豬舍牆角找到一根木棍兇器。
兩人於8月30日被刑事拘留,9月30日被逮捕。
兩被告案發夜軌跡
劉志斌看見劉滸、謝偉的猜測時間誤差很大嗎?2016年10月23日下午,記者採訪他瞭解大致情況。
劉志斌告知,「我們夫妻倆從出門到回家,不超過半小時!」因此,根據推算,夫妻倆碰見謝偉、劉滸可能是20:40,並非接受公安調查時所估算的19點多。他反復強調,當年筆錄提到的相遇時間只是猜的!
劉滸、謝偉的家長們對此質疑:劉志斌僅僅看見兩個孩子上過14棟樓天台,市公安局怎麼就抓他倆?
謝國東許小紅起疑,冷水江市公安局的證據除了兩個孩子謝偉、劉滸和他倆的供述之外,沒有任何直接證據指向強姦犯罪。況且,他們四人持續寫申訴書,均表示從2009年8月27日起的偵查期間遭到刑訊逼供!
2009年8月25日劉贇被害的晚上,謝偉、劉滸的活動軌跡如何,有作案的時間點嗎?2016年10月20——23日,記者在生活區一帶調查採訪了一些目擊群眾們。
謝國東講,「晚上20點左右,我們一家四口在家吃晚飯。」同住二樓的鄰居張麗霞過來串門,玩了一會兒。飯後,謝國東余利雲夫婦抱著幼兒去肖作炬的診所看病,留下謝偉在家。劉贇被強姦死亡案發後,冷水江市公安局人員2009年8月28日近中午12時調查了他們夫妻和張麗霞。「警察離開後,張麗霞告訴我,她對警察說在晚上20點左右看見我一家四口吃飯。」2016年10月23日下午,謝國東當著記者致電張麗霞覈實當晚吃飯的時間,後者卻含糊其詞。令人奇怪的是,偵查卷宗里缺失張麗霞的筆錄。
劉滸的父親劉肅洞告訴記者:「2009年8月25日傍晚19:30兒子吃晚飯,我在裡屋下關著門一心下電腦軍棋,沒注意他何時出門玩?刮大風之前,他已經回家。」母親許小紅則講:「我吃完飯照常出門散步,留下父子倆。起風時回來,父子倆在家。」
謝偉家的鄰居徐柒林亦說明:「2009年8月25日20:20,劉滸來樓下叫謝偉一起出去玩耍。」為何確定是20:20?徐回答「看了家裡的掛鐘!」
謝偉劉滸前往門球場玩耍路過診所,進門瞧瞧爸媽和弟弟。肖作炬、彭秀華醫生夫婦告訴記者:「看了掛鐘那時20:25,他倆很快就出去。」兩個高二生繼續走去門球場,居民袁弘良在2009年9月4日16:00——17:36作筆錄提及,「我、黃逸舟看見他倆從博大醫院往上面門球場方向走。」
謝國東繼續說,「小兒子在診所哭鬧,我大概20:40電話謝偉過來帶弟弟。打電話時,聽他說在市場旁邊。後來明白,他和劉滸此前上了14棟的天台急忙拉大便。」肖作炬醫生佐證:「20:50左右,謝偉劉滸第2次出現在診所,他倆立刻帶小弟弟回家。」因此,謝偉劉滸兩次出現在診所的時差25分鐘。
2016年10月23日下午,記者和許小紅、謝國東三人按照正常的速度步行模擬謝偉劉滸往返診所——14棟樓天台的軌跡,用時約20分鐘。就此,兩位家長懷疑,兩個孩子往返診所——14棟的25分鐘之內,爬上案發的11棟天台連續毆打再強姦劉贇!
次日的10月24日夜,記者短促採訪了關在婁底監獄的謝偉。他還原了劉贇被強姦致死的當晚,和好朋友劉滸玩耍的的時間軌跡。記者分析,他倆的行動軌跡印證了徐柒林、肖作炬等目擊居民的見證。
生活區居民們,特別向記者強調:案發之夜,大風急電來去匆匆卻沒下雨,太奇怪!
刑訊逼供疑雲
謝偉的代理律師喻光設2009年9月2日在冷水江市看守所會見謝偉,得知謝偉遭到刑警隊刑訊逼供。他將此情況反饋給辦案人員後,9月4日會見受到冷水江市公安局的限制。喻所在的湖南湘都律師事務所,為此出具書面說明。
謝偉和劉滸兩名高二生被終審判處無期徒刑後,持續不斷寫出申訴狀。他倆自稱,從2009年8月27日深夜23時許被傳喚到冷水江市公安局,連續兩天三夜遭遇刑訊逼供。
但是,冷水江市公安局的筆錄記錄傳喚時間是2009年8月29日23時。與兩名被告申冤提及的傳喚時間,相差2天。
在申述狀里,謝偉陳述:27日夜以協助調查為名被帶到冷水江市公安刑警大隊,直到30日指認現場之前一直遭受各種刑訊逼供。刑訊時,在毆打中不知誰踢中我的後腦勺,一陣劇痛傳來幾乎暈迷。「在迷糊之中隱約聽他們說,乾脆幫他簽個名,按個手印算了,免得把他弄死就麻煩了。」之後,有警察強行將我在幾頁寫滿字的紙張簽名按印。
同樣,劉滸在申冤狀里痛訴遭到多種刑訊逼供。
在申訴狀里,兩人都訴苦,被冷水江市公安局偵查人員逼迫指認所謂的兇器木棍。
2009年8月30日指認完現場,劉滸和謝偉一起被送往冷水江市看守所。
記者2016年10月24日迅速採訪謝偉,他確認了刑訊逼供。他的4張照片,顯示手上等部位殘留傷疤。
在一審判決書和維持原判的二審裁定書里,冷水江市公安局表明未刑訊逼供謝偉和劉滸的證據,除了兩被告人的供述,則是兩人的班主任余志宏、趙凡坤簽字證明。
就此,兩名高中生的家長們2014年4月30日到冷水江市六中向趙凡坤、余志宏老師錄像覈實,否認看見刑警訊問兩名學生的過程。
2016年10月23日下午17:25,記者在謝國東、許小紅劉肅洞夫婦的陪同下,於冷水江市六中採訪了趙凡坤班主任。記者連連詢問,他看見警察訊問劉滸才簽字嗎?趙凡坤老師回答說「沒有,只看了劉滸一眼。在市公安局的要求下,我粗看了幾頁材料就協助簽名了。」繼續追問他是否明白,能以監護人的法律身份簽名嗎?況且沒看見訊問就簽名或許觸犯偽證罪?趙凡坤老師沈默無語。另一名班主任余志鴻,則婉拒採訪。
家長們質疑,冷水江市公安局依法應該錄音錄像訊問謝偉和劉滸,一審時卻沒有展示。
2016年10月24日上午,記者就謝偉、劉滸涉嫌強姦劉贇案採訪冷水江市公安局,遭遇一名男性工作人員一聲「算了」拒絕。
關鍵鑒定潛入法院
2010年3月18日,婁底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劉滸謝偉強姦劉贇案。被告人劉滸、謝偉、許小紅和謝國東上庭,唯一的公訴人馬曉慧提起公訴。謝偉的母親余利雲和劉滸的父親劉肅洞,旁聽一審。
謝國東、許小紅涉嫌包庇罪,於2010年3月10日被冷水江市公安局再次逮捕。謝國東聲稱刑訊受傷,由兒子謝偉背上法庭。
婁底檢察以婁檢公一訴【2010】07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劉滸、謝偉犯強姦罪、故意殺人罪及被告人許小紅、謝國東犯包庇罪,於2010年3月1日提起公訴。劉滸隨後對法官痛陳遭到刑訊逼供,氣得忍不住踢被告席的欄桿。謝偉同樣聲稱受到刑訊逼供而不認罪。
6月17日第二次開庭,謝偉繼續堅持不認罪。為表清白,謝偉朗誦一句詩:「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劉滸喊到:「我要讓你們違法辦案的人,以後坐牢!」8月19日直接宣判劉滸和謝偉觸犯強姦罪、處以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生。在(2010)婁中刑一初字第19號判決上,謝偉、劉滸堅決不簽字,謝國東氣暈倒地,許小紅欲撞牆自殺被攔住。
一審期間,劉滸的辯護律師劉小華對公訴人馬曉慧提問,有對死者劉贇屍檢的精斑鑒定嗎?公訴人沒有回答。謝偉的辯護律師喻光設質疑,從偵查、起訴到審判階段的辦案程序違法,缺少人證物證。但是,法庭沒有採納兩位辯護律師的意見。
「檢察院既然以強姦罪起訴,怎麼沒有精斑司法鑒定?」家屬們2016年10月20日認定冷水江市公安局屍檢草率。他們對屍檢提出一串疑問,困惑不解。
一審辯護律師劉曉華提出的精斑鑒定質證,牽涉謝偉和劉滸是否強姦劉贇的直接證據。
2016年10月下旬,記者從知情人陳勝(化名)處掌握了一份包括精斑確證實驗的鑒定書,即公(湘)鑒(法物)字【2009】1760號《法醫物證鑒定書》。鑒定書,對劉贇屍體作出了精斑、胸罩血跡等鑒定結論。
陳勝推斷:湖南省公安廳於2009年12月18日作出鑒定書後,應該很快寄回冷水江市公安局。
但是,一審開庭後的2009年4月7日,刑偵隊員袁國生、戴哲林共同出具書面說明,「現省廳DNA鑒定中心回復以上檢材的鑒定結論報告已經寄出,但我局刑偵大隊暫未收到。」
2016年10月20日下午,記者去湖南省公安廳找到鑒定人之一:副主任法醫師陳水琴,確認了鑒定書的真實性。
記者細閱覽了該鑒定書,主要內容如下。
送檢物證及樣本,包括:
「1、劉贇連衣裙上的班跡,標記為1號檢材。
2、劉贇乳罩上的血跡,標記為2號檢材。
3、劉贇的陰道擦拭物,標記為3號檢材。
4、劉贇的乳頭擦拭物,標記為4號檢材。
5、劉贇大腿內側擦拭物,標記為5號檢材。
6、受害人劉贇的血樣一份,標記為6號檢材。
7、劉國榮(劉贇的丈夫)的血樣一份,標記為7號檢材。
2009年9月1日補送:
8、犯罪嫌疑人謝偉的血樣一份,標記為8號檢材。
9、犯罪嫌疑人劉滸的血樣一份,標記為9號檢材。」
檢驗過程顯示,「1、精斑確證實驗(PSA金標試紙條):3號檢材為弱陽性;1、5號檢材為陰性。」
關於對STR多態性檢驗結果的論證表明,「2號檢材為一混合基因型,包含6號檢材及另一未知男性的基因。」
因此,鑒定結論如示:
「1、從送檢的3、5號檢材上僅檢出受害人劉贇的生物成分
2、不排除送檢的2號檢材上的血跡系受害人劉贇與另一男性共同所留。
3、送檢的1、4號檢材均未獲STR分型,無法比對。」
根據這份鑒定書,謝國東、許小紅等雙方家長做出合理推斷。既然劉贇的陰道擦拭物檢驗出精斑呈弱陽性,說明她遭到強姦。但是沒有檢測出劉滸、謝偉的精斑,證明兩人沒有強姦!而且劉贇的乳罩血跡含有一名未知男性的基因,說明她被該未知男人強姦。因此,雙方家屬斷言兩個孩子沒有強姦犯罪!
記者隨後在婁底、冷水江市兩地深入調查,一審開庭之前冷水江市公安局沒收到鑒定書嗎?婁底檢察審查前者移送的偵查材料里無鑒定書?
陳勝2016年10月下旬明確告知記者,今年3月份找到時任公訴人馬曉慧,詢問當年為甚麼不向法庭出示鑒定書等重要問題?馬曉慧答復稱:婁底檢察早就收到冷水江市公安局移交的鑒定書,「沒有鑒定書,檢察院不會起訴!」但沒有回答,為甚麼不向法庭出示鑒定書。
10月25日上午,記者在婁底市見證陳勝向馬曉慧再覈實的全過程。馬曉慧承認婁底檢察早就收到鑒定書,但對陳勝又追問上述問題則警惕起疑,否認曾經答復過。
當年一審,被告人劉滸、謝偉及其家長始終沒看見公訴人馬曉慧出示這份鑒定書,因此完全不知道它的存在。他們百思不得其解,一份被隱瞞的關鍵鑒定書,如何神秘地遛進婁底中院的卷宗檔案里?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聽取辯護人的意見,決定不開庭審理」,於2010年12月8日駁回上訴,作出維持原判的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二審的委託律師們,分別是:湖南萬和律師事務所的李志鋒、王永貴、袁偉平和韋當。在二審裁定書里,同樣沒有鑒定書的影子。謝國東等家長拿到(2010)湘高法刑終字第150號裁定書之前,根本不知道二審的任何進展。
就利於被告人無罪的證據未被公訴人質證卻入了法院卷宗檔案,記者2016年10月30日——11月2日採訪了著名律師朱明勇、李金星、張燕生、黎永綠、馬歡、遲夙生和劉昌松等人。他們答復稱:如果情況屬實,全部參與的公檢法人員至少觸犯徇私枉法等罪兩被告和雙方家長先後於2012年向湖南高院申訴和2013年向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均遭駁回。2016年8、10月份,家長們赴京到最高人民法院信訪未果。
不過,謝偉、劉滸及其家長們自從獲得鑒定書後,堅持申冤的信心更頑強,繼續踏上司法平反的征途…..
【副稿】
誰在包庇、縱容黑社會?
特約記者 蕭韜
被告人謝偉的母親余利雲,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組織案,從臨近2012年農歷春節起失蹤。他的父親謝國東被抓挨打,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右腿受傷行路搖晃、頭腦遲鈍。
另一名被告劉滸的母親被判刑四年出獄,記憶力減退。他的父親劉肅洞雖然沒有經歷牢獄之災,腦子受家庭變故的刺激經常失憶。
兩家父母的身心受損,緣起於2009年8月27日夜23時許劉滸、謝偉兩個孩子被協助調查一起強姦案。
三家長挨打被抓
2009年8月28日,兩位母親余利雲、許小紅去冷水江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瞭解兒子被警察帶走的情況,但失望而歸。29日枯等一天,再計打算。8月30日上午,兩位母親又去打聽,卻遇上挨打之變。
2016年10月20日,許小紅向記者回憶了被打之況。「我倆到刑警大隊,不知為甚麼警察們立刻上手銬,說:兩個小孩做了強姦案。我倆犯了包庇罪,要被刑事拘留。隨後,分別被帶入審訊室訊問。」警察們用一根繩子反吊起她,逼她承認兒子當天晚上告訴強姦事。後來把她從刑訊椅放出下了手銬,一腳踢到牆邊站馬步,「還抓住我的頭往牆上撞,撞暈了。」
她說起被打的舊事,欲哭無淚。「他們以各種手段折磨我,使得我精神崩潰,死去活來,於是屈打成招!」
另一名當事人余利雲失蹤,記者從她的申訴書里看見被冷水江市刑警毆打的回顧。「我和許小紅分別被押進審訊室,2個刑警把我雙手緊緊銬在老虎凳上,另外幾個刑警狠狠地拳打我的頭、臉和背,還猛扇幾個耳光。眼睛,幾乎被打瞎。當時,我被打昏死在老虎凳,全身是傷,喝水都很痛!」余利雲要給一歲多的幼子餵奶,被家裡為兒子聘請的喻光設律師在次日凌晨2點擔保出來。2009年9月2日,她到婁底市銻都司法鑒定所鑒定傷情:視力0.4等,結論:多處軟組織挫傷,左眼挫傷,構成輕微傷。
同一天的30日上午近12時,謝國東在家帶幼子睡覺,冷水江市公安局警察直接帶走他。離開時,一歲多的小兒子孤零零睡在床上。「在去市公安局的警車上,黃華、袁國生兩警察爆粗口威脅我知情兒子強姦,我堅決否認!」一進入審訊室,黃華拿兩塊綠布包裹他的手腕上銬,再用粗繩子穿過天花板垂下的橫桿將他吊上空中,上上下下吊晃很久,還將他在空中打鞦韆、圈圈轉轉(俗稱吊半邊豬)。「黃華警察惡聲對我說,‘謝國東,告訴你,今天死者家屬對我說,要我代表他們為死者報仇’!」
謝國東2016年10月20日繼續說,承辦刑警將事先編造的所謂謝偉、劉滸供述強姦劉贇的材料,合編成他的交代材料,直接逼他簽字。他拒絕,警察們又上酷刑,無奈之下只有簽名。他聲稱自己的腳已經被搞殘(證據交給湖南省高院),手腕留有傷疤。
二位家長謝國東、許小紅,涉嫌犯包庇罪,於2009年8月31日被冷水江市公安局刑拘,9月30日被逮捕,11月9日被冷水江市公安局取保候審。2010年2月5日被婁底檢察決定取保候審,3月4日被婁底中院決定逮捕。3月10日再一次被冷水江市公安局執行逮捕。余利雲,另案處理。
一審判決,謝國東犯包庇罪,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許小紅犯包庇罪,有期徒刑四年。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2016年10月24日上午,記者就劉滸謝偉強姦案及其衍生的三家長被打被關事宜採訪冷水江市公安局,遭對方拒絕。
余利雲恐懼失蹤
2010年11月23日上午,余利雲抱著幼子,在丈夫謝國東和表姐陳淑桃的陪同下接受冷水江市人民檢察院曾某等兩名檢察官傳喚。謝國東等在檢察院大樓邊,表姐陳淑桃站在樓上的傳喚室門外。
2016年10月21日下午,謝國東向記者轉述了妻子余利雲被傳喚的經過。余利雲抱著幼子進到傳喚室,遭檢察官威脅將被起訴上法庭,並要求在自首材料簽字,她拒簽。突然門外吵架,兩檢察官出去勸架。
「小兒子玩耍,從辦公桌面的材料摸出一頁紙掉地上,我老婆撿起粗粗一看。」謝國東回憶,「這頁紙上寫著,她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組織案。我老婆一時氣急,抱起小兒子準備從窗戶跳樓自盡。」我看見她探出頭,迅速跑到樓下伸手欲救。這時一個檢察官恰好返回傳喚室,拉住我老婆後,又立刻出門打電話。陳淑桃聽見室內動靜,便進門瞧個究竟。
10月24日傍晚,陳淑桃對記者講了後半段經過。
檢察官致電冷水江市公安局一名警察,過來勸余利雲簽字。剛好,警察是她以前教過的學生胡濤。「我問胡濤,你們公安局怎麼能亂辦案子?他說這案子沒參與。」說到這裡,陳淑桃泛起淚花。
檢察官和警察一起力勸,余利雲堅持不簽字。曾姓檢察官於是轉而叫陳淑桃代簽,陳不簽,「我知道,代簽違法犯罪!」陳淑桃繼續回顧,「曾檢察官威脅說,你不簽會後悔!」
傳喚不超過半小時,余利雲等四人離開冷水江市人民檢察院。
就余利雲被傳喚的經過,記者欲求證冷水江市人民檢察院未成。
謝國東講:「我老婆偶然間看到被扣上包庇、縱容黑社會組織罪,嚇壞了。臨近2012年農歷春節,失蹤!」他嘆息著,杳無音信。
2016年10月底,記者得到從婁底市公安局流出的一份追逃余利雲的《在逃人員登記信息表》。案件編號:A4325025019992009080026,案件類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逃跑時間:2011年3月24日,簽發日期:2012年4月13日。入省登記庫時間:2012年4月16日,入部登記庫時間:2012年4月16。
謝國東告訴記者,親屬們根本不知道余利雲被追逃。他不知老婆生死如何,落淚:「幾年來,我一直擔心她。」
家長們有家難歸
謝偉、劉滸涉嫌強姦劉贇被抓後,兩家的平靜生活從此被打破。
2016年10月24日中午,謝國東告訴記者,「儘管我家被害得妻離子散,可是我從看守所出來至今,陸續受到不明人士的生命恫嚇。」
2012年12月的一天謝國東準備出門,從窗簾的縫隙忽然發現一個30余歲男子拿著攝像頭蹲守在外。他暗暗觀察了一個多小時,直到接到上班的通知才迅速出門。在走廊,那人緊跟。「我下樓梯一回頭,瞧見那人準備摸東西,嚇得飛快跑出樓,騎上摩托車離開。」
幾天後從內兄家騎摩托車回家,途中看到前面路邊停著一輛紅色小車。經過時聽見車內兩人議論,「謝國東來了,準備下手!」他立刻加大油門抄小路回家,那小車沒追上。
考慮到人身安全,謝國東離開冷水江市,漂泊外地打零工,不敢回家。
「就在9月份我聽周邊鄰居說,還有不明人員上門巡看。」謝國東惱怒,究竟甚麼勢力對他殺人滅口?
謝國東說起一家四口人:冤枉被關、莫名失蹤、寄人籬下和流落打工。想著有家難歸,他潸然淚下。
劉滸一家,比起謝偉家的慘況不相上下。母親許小紅於2013年12月30日出獄後,聽聞謝國東連遭威脅,也流落他鄉打鐘點工。父親劉肅洞繼續留在冷水江市制鹼廠上班,枯守家中。
謝偉、劉滸兩家人,相互攙扶,徘徊在喊冤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