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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
《亞洲新聞週刊》北京3月14日訊(首席記者 王馳雲 現場報道)「將城管執法體制納入公安部門!城市是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方面活動的中心,隨著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快速推進,我國城市規模不斷擴大,城市功能日趨複雜多樣,保障城市健康運行的任務日益繁重,城市管理執法在城市發展建設中的作用愈來愈凸現。」 2017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鄧小平故里——四川省廣安市委書記侯曉春在全國「兩會」四川代表團接受《亞洲新聞週刊》首席記者現場採訪時思維敏捷地如是說。
全國人大代表鄧小平故里四川省廣安市委書記侯曉春(右)於2017年3月9日晚在全國「兩會」四川代表團接受《亞洲新聞週刊》首席記者王馳雲現場採訪。
全國人大代表 康永恆 攝影
侯曉春代表告訴記者:據統計,目前我國有近3000個縣、4萬多個城鎮,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57.35%,預計到2020年,全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將達65%左右,屆時將有近9億人口生活在城市。
「與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對美好城市生活的需求相比,我國城市管理執法工作長期存在管理體制不順、職責邊界不清、管理方式簡單等問題,現有城管隊伍既管不了、也管不好。」面對記者,侯曉春代表說:特別是近年來城市管理執法負面新聞爆發式地衝擊著公眾的眼球,城管執法者被妖魔化,常處於公眾輿論「一邊倒」的聲討中。據統計,40.7%的受訪者認為城管「不好,是野蠻執法的代名詞」。如何破解城管困局已經成為當下中國現代社會治理的難題。
「黨中央高度重視城市建設管理。」 侯曉春代表告訴記者:2015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先後主持召開中央城市工作會、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就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發表了系列重要講話,強調建設「和諧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現代化城市,走出一條中國特色城市發展道路。特別是對於城市管理執法,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務這個重點,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徹底改變粗放型管理方式,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推進城市管理體制改革,是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內在要求,是促進城市發展轉型、增進民生福祉的重要舉措,要以壯士斷腕的勇氣,堅決披荊斬棘向前推進。
侯曉春代表調查發現:為理順城市管理執法體制,解決城市管理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消除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短板,進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雖然國家明確了住房城鄉建設部為全國城管隊伍的主管部門,並對深化城管執法體制改革作出了具體部署。但是從基層實踐來看,城管貌似「警察」,又不是警察,城管執法面臨系列窘境:城管執法的法律來源並不充分,仍然處於借法執法的尷尬境地,常用的執法條款散見於其他部門的法律法規,不利於一線執法隊員操作,也時常導致部門重復執法或互相推諉;城管部門缺乏強制執行手段和行政強制措施,現行法律法規對違法者設置的處罰條款主要是罰款、暫扣物品、查封施工現場或拆除。往往由於缺乏強制措施導致執法結果不理想、不徹底,暴力抗法的現象時有發生。
侯曉春代表分析:從國外來看,很多國家警察不僅管刑事犯罪,也管亂擺賣、亂丟垃圾、亂停靠、公共場所插隊、乞討、流浪、違法建築等行為,似乎是一種國際慣例。「據調查,在紐約、倫敦、巴黎、東京、新加坡、香港等世界先進城市,既沒有城管局,也沒有城管執法隊,城市管理執法統一由警察行使。在內地城市中,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總隊隊長兼任城管執法局局長,四川綿陽將公安巡警作為城管執法主體,濟南、成都、廣州、蕪湖等也已經推出或將要推出城管警察的執法模式。」
侯曉春代表說,由此可見,由警察隊伍承擔城市管理執法職能,將城市綜合管理執法權交由公安部門行使,便能統一執法隊伍,整合執法資源,節約執法成本,規範執法行為,同時也可以提高執法的效率,還能很好地解決目前城管執法時常面臨的暴力抗法問題。
侯曉春代表為此提出「關於改革城市管理執法體制的建議」,對城管執法體制改革予以完善:將城管隊伍納入公安部門管理,整合現有公安巡警隊伍和城管執法隊伍,在公安部門組建城管警察部門,將現有巡警、城管執法隊員編入城管警察隊伍,這樣既解決了城管執法的合法性問題,又增強了城管執法的強制力,能在一定程度上強化城市管理工作效果,優化城市生活、工作環境。
「將城市管理執法職能併入公安部門。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將全部行政處罰權,包括環境保護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務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方面的行政處罰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全部交由公安部門下屬的城管警察部門負責行使,不斷提升城市管理執法的實效;」
面對記者,侯曉春代表建議:賦予現有城管執法人員警察身份,統籌解決現有城管執法人員的編制和身份問題,屬於行政執法編制的城管人員,直接過渡為警察;按照警察考錄標準,公開考錄、培訓城管警察隊伍,提高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整體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