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就是一幫,一動就塌方。反腐如何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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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7官員死了就不查了?清朝怎麼做?
簡介:每一次自殺的背後都有驚天黑幕!
6月12日上午10時許,廣東省委副秘書長、湛江市委原書記劉小華在位於廣州家中的書房裡用布條上吊身亡。同日,深圳鹽田區保密局局長肖碧波跳橋落水,經搶救無效後確認離世。最近幾個月,幾乎每隔一小段時間就能看到關於官員自殺的新聞。
那些個輕生的官員,背後到底藏著多少秘密我們不得而知,但我們可以認同的是,好端端的一個人選擇了結束生命其中一定有不可告人的故事。前不久,醫療界教父前華西醫院院長石應康揮別人世。相關人士爆出,石院長在辭世之前有紀委部門正在對其進行調查,石應康在自殺當天或受到了來自外界的壓力。
一晃這麼多天過去了,石應康離逝的消息也逐漸被人淡忘,再過幾個月也許就沒人去關心這位醫療界教父到底是因為甚麼而做出了自斷前程的選擇。我們做個不負責任的假設,如果石院長與他人合伙做出了甚麼違紀的事情,是不是主要當事人一死,那麼案情線索中斷,其他參與者就可以逍遙法外了?這是不是造成各地無數官員無奈告別生命的主因?聯想到這裡,讓筆者不禁想起一起清朝奇冤,讓我們一塊看看數百年前,我們的政府是如何處理官員“自殺”事件,當然這裡的“自殺”並沒有那麼單純。
嘉慶十三年(1808年),山東即墨人李毓昌考中進士,獲得擔任知縣的資格,赴江蘇侯任。 第二年,總督鐵保命令李毓昌查勘山陽縣賑災事物。他到了山陽縣以後,到基層慰問群眾,核對戶口,獲知山陽知縣王伸漢冒領賑災物資錢款的腐敗事實,於是開具賬冊,準備向上級揭露。 王伸漢獲知消息,感到害怕,重金賄賂,李毓昌不為所動;又圖謀盜竊賬冊,令僕人包祥與李毓昌的僕人李祥、顧祥和馬連升密謀,還是沒有得手,於是打算害死李毓昌。
有一天,王伸漢邀請李毓昌到寓所喝酒,晚上回來後,李毓昌感到口渴,李祥就把毒藥倒進水中,讓李毓昌喝下,李毓昌喝下後就睡覺了。半夜,他感到腹痛坐了起來,包祥從後面抱住他的頭,李毓昌呵斥道:“你想幹甚麼?”李祥回答說:“我們不能夠再伺候先生了。”馬連升解下自己的腰帶,把他吊了起來。
事後,王伸漢以李毓昌上吊自殺向上奏報。淮安知府王轂派仵作去檢查一下,回來報告說:“屍體口中有血。”王轂很生氣,把仵作打了一頓,仵作只好修改驗屍報告,以上吊自殺上報上去。李毓昌的族叔李太清與沈某從山東趕到山陽縣迎喪,檢查他的書籍,看到半張殘稿,上面寫到:“山陽知縣冒領賑災錢物,他想用好處收買我,我不敢接受,害怕有負天子之托。”這是寫給總督的信函,那幾個僕人還來不及毀掉。李毓昌的遺體運回家鄉之後,他的妻子做了噩夢,打開棺材看,見李毓昌面目如生。用銀針扎進去,針頭黑了。
李太清於是到北京上訪,告到都察院,要求逮捕王轂、王伸漢和那幾個僕人到刑部審訊。這邊山東的按察使朱錫爵也檢驗了李毓昌的屍體,唯有胸前骨正常,其他都黑了。這是因為毒藥發作還沒有死,而是被吊死的。
這件事報上去,嘉慶皇帝大怒,斬了包祥,顧祥和馬連升被凌遲處決,李祥的心被剖出來祭奠李毓昌的墓,王轂、王伸漢都按照大清律處理,總督以下該貶的貶,該降的降,總督鐵保自己撤職,發去守衛邊疆,巡撫汪日章撤職。
追封加賞李毓昌為知府銜;嘉慶皇帝親自作詩,贊揚李毓昌,並讓人把詩作刻在墓碑上;李毓昌沒有孩子,其繼子加恩賞為舉人。
除非王朝鼎革,古代官員自殺是很罕見的。因為利益瓜葛不是太多,撈飽吃夠,很容易全身而退,沒有人會去追究。王伸漢本來也可以全身而退,哪知遇上「恐負天子」的李毓昌,吞沒賑災錢物的罪責是擔不起的,想了一些辦法都不解決問題,於是起了殺心。李毓昌萬萬沒有料到,自己作為朝廷命官,被人殺掉,簡直易如反掌。而沈冤昭雪,也不過是因為族中還有個識文斷字的族叔,否則這起冤案也就沈入歷史的河底,真相永遠消失。
李毓昌的案子就講到這裡,當然這位負有責任心的清朝領導並不是真上吊“自殺”,和當下的狀況不同。但共同點還是有的,比如說這些為官者都是死在“出事”之前,而只要人一死,不出意外一切就會風平浪靜。根據刑事訴訟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這無疑更給“官員自殺潮”推波助瀾了一把;讓匿藏在黑暗背後的不法分子抓住了法律的漏洞:只要找到一名“好隊友”便可拯救全員!
而事實上,不管法律是否支持對逝世者保留追查下去的權利,這種從道德觀出發的“不打擾逝者,入土為安”的封建思想都是令人質疑的。倘若自殺官員真的為官正義,兩袖清風,突然自殺辭世反而留給公眾一個“貪污嫌疑人”的形象,即使檢查組停止了對死者的調查,其家屬也會希望敞開大門,把檢察官們一個個請進來,還親人一個清白的名分,真正的入土為安!那麼,訴訟法真的僅僅是站在死者角度的出發為逝者著想,還是?